致敬?抄襲?Part. 9

幾天下來譙文連發的結果…在咕狗鍵入「nana 致敬」後,驚恐地發現這裡排序是第一位(這也還好,重點是排在丁5的樓上:P)

在丁5發表另一波宣言之前,我不想再譙了,也不想再搜尋相關話題免得又看到令人火大的發言。不過我想丁5也不會再有聲明吧!因為雙方觀點就是平行線,反正只要有丁5迷擁護,他們幹嘛在乎我們這群不識相的「暴民」呢?

既然編曲真的是無法可管的灰色地帶,我只能說無奈,但我真心希望丁5和丁5迷不要認為我們是要求他「跟HYDE致敬」。並沒有人這麼說吧!

這跟我們喜不喜歡HYDE一點關係都沒有。跟吐嘈版某版友一樣,我還寧願沒聽過HYDE這名字,免得落人口實。今天就算被抄襲的是我討厭的滷蛋周或不認識的音樂工作者,我也會感到不平(不過可能不會這麼激動就是…我承認這是偏心)。苔瘋抄Gackt、火星人抄艾薇兒和瓊奧斯朋,我不喜歡Gackt,對艾薇兒感覺普普,連誰是瓊奧斯朋都不知道,但我還是生氣。

我沒有要求丁5跟HYDE致敬,說起來跟HYDE致敬也毫無道理,但「尊重」總要有吧?可是,丁5讓我覺得他們一點也不在乎原編曲者是誰(丁先生第二次聲明文雖提到HYDE,但口氣讓我感受不到絲毫誠意,況且也漏提了KAZ)。這首編曲很明顯是從GLAMOROUS SKY移植而來,丁先生有修改一些地方,但兩首還是非常相似,不管音節長短、速度、樂器演奏方式。而且,既然丁5強調要表現NANA的punk曲風(雖然很多人指出GS並非punk風:P),也知道決定曲風的因素就在於編曲。難道,我們不能認為編曲在這首歌之中佔有很重要的地位嗎?

只是加註原編曲者的名字,會傷害到丁先生的自尊嗎?同是創作者,為何不能將心比心?我真的覺得這種創作心態是很可議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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